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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550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看这里

发布时间: 2025-03-24 06:06:33 来源:规划设计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除具备第一条规定条件外,考生须与临沂市各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乡镇党委签订定向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协议,毕业后面向临沂地区农村基层定向村工作,服务期不低于5年,在校期间实行免学费政策。

  除具备第一条规定条件外,考生应具有报考运动专长项目(网球、武术、羽毛球、田径、篮球、足球等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前)。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5年2月18日——2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2个志愿。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1日—3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院官网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学院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采取“综合素养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来进行,总成绩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1日—3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院官网公布。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成绩赋分,满分50分。不合格科目每门扣3分,缺考每门扣5分。

  2.高中阶段综合素养档案评议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养档案,通过考评专家组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养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分,满分50分。

  1.普通专业考生: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2.运动专长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分100分。

  1.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否则不予录取。综合评价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够满足,将不予调剂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计划调整:录取时,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不再对各专业之间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6.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立即进入学校学习。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收费。退费依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五、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临沂市政府主办的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2019年开始建设,2020年3月经省政府批复成立,5月,国家教育部备案。2021年,原临沂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整体并入。学校入选全国首批100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被评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山东省3+2贯通本科试点院校、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绿灯”先进高校、山东省专业方面技术兵员储备基地。

  学校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核心区相公街道,是千古名相管仲“潜修之地”,占地1218亩,投资26亿元,建筑总面积33.2万㎡。设置智能制造系、经济管理系、现代农业系、信息工程系、生态环保系、人文艺术系、汽车工程系7个系、39个专业,在校学生1.5万人。现有教职工610人,其中博士学位25人、硕士学位44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24人。学校现有1.5亿元的仪器设施,建有22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建成106个校外实习基地,投入7000万元建设智慧校园,实现省内首家校园5G和千兆无线网络全覆盖。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通过研究导向型、融合式的人才教育培训模式,对学生实行分层分类管理,提升学生创新实践技能和面向未来的职业素养。2024 年,全校获得技能大赛 40 项,同比增加 37.9%。其中,获得 2024 年度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1 项,“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大赛一等奖 2 项,获得国赛一等奖 1 项,省赛一等奖 2 项,省赛二等奖 21 项。

  学校坚持把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高质量就业作为根本出发点,建设工业机器人产业学院、电子商务产业学院、汽车服务工程学院等3个股份制二级学院,签订校企合作订单班12个,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10个,推进共建外派劳务基地、乡村振兴优质校等校政合作项目9个。先后获评工信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绿灯”先进高校。

  学校坚持以产业思维办教育,以平台思维整合资源,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和数字化转型需求,打造职业教育新范式。先后与华为、京东、东软、哈工大机器人、翔龙集团、金锣集团、鲁南制药、正直集团、远通集团等196家国内有名的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14所高校、12个政府部门、6个县区和10个经济园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建设校外实训基地106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以国际合作促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与俄罗斯、德国、法国、日本、韩国、菲律宾等国家1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学校与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企源公司三方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了“国合基地-临沂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德国史太白智能制造技术转移中心临沂分中心”等国际合作创新平台。构建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体系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以合作项目为牵引,整合国内外高端资源,形成以国际合作推动国内合作的格局。

  为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真实的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方案,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50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50人(含乡村振兴“四雁工程”专项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0人(含运动专长计划150人、乡村振兴“四雁工程”专项计划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条件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乡村振兴“四雁工程”专项计划报名条件除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考生须与临沂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党委签订定向“四雁工程”人才服务协议,毕业后面向临沂地区农村基层定向村从事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服务期不低于5年,在校期间实行免学费政策。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除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考生应具有报考运动专长项目(网球、武术、羽毛球、田径、篮球、足球等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前)。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5年2月18日-2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2个志愿。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1日—3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院官网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学院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养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来进行,总分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1日—3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院官网公布。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成绩赋分,满分50分。不合格科目每门扣3分,缺考每门扣5分。

  2.高中阶段综合素养档案评议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养档案,通过考评专家组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养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分,满分50分。

  1.普通专业考生: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2.运动专长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分100分。

  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取。1.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否则不予录取。综合评价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够满足,将不予调剂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计划调整:录取时,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不再对各专业之间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6.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立即进入学校学习。

  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通知书与夏考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

  第二十一条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能够继续参加山东省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收费。退费依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有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复试、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教务处申请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复核。

  第二十八条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九条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照法律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